发布日期:2025-12-15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908次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投报人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二)项目地点:龙山院区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四)采购需求:负责龙山院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详见附件)
(五)服务期限:1年
(六)包别划分:一个包
(七)评审办法:有效最低价成交
(八)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二、投报人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须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
(三)投报人及其投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报。
三、投报文件的提交及评审
(一)报价方式:按金额报价(总价最低成交)
(二)报价规则: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递交投报文件时间为报价时间。投报价格包含设备、材料、人员、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应有费用。合同期内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三)评审时间及地点:由投报人根据相关要求编制投报文件(详见附件),并密封良好携带至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行政楼2楼总务科,现场评审时间2025年12月19日15:30,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超出现场评审时间的视为无效投报。
四、评审方式
(一)投报时间截止后,经确认满足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投报单位有3家及以上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投报单位为成交候选人;当多家投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由业务归口部门代表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成交候选人放弃或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结果顺序建议其他投报人作为成交候选人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放弃或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投报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与集贤北路交叉口(龙山院区)
联系人:万老师
电 话:0556-586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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